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微信交流群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微信公众号 在线咨询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当前位置 : 江苏教师招聘 > 江苏教师招聘公告 > 苏州 > 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引进教育人才公告【38人】

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引进教育人才公告【38人】

2021-04-16 08:43:23

江苏教师招聘

  苏州市吴中区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的核心腹地,山水交融,产业兴旺,经济发达,人文荟萃。吴中区秉承“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锻造“服务学生当下,奠基学生未来”教育吴中品牌,强化发展意识,坚持改革创新,公办教育发展实现六个“一样”: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学设施一样全、公用经费一样多、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人民群众一样满意。

  教育伟业,重在教师。吴中区积极推进自主性、差异化的教师发展战略,构筑明晰的职业发展路径,搭建多元化专业发展平台,通过“教科研训一体化”和高质量教研服务,大力培养教学好、教研好、科研好、管理好的复合型教育人才,高层次名师的人数与比例均居苏州大市第一版块。

  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2021年引进教育人才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凡符合本次引进条件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在职在编中小学骨干教师和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引进岗位

  计划引进38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引进教育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D类、E类除外)、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三)符合下列A、B、C、D、E五类中任一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A类

  1.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

  2.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3.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4.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5.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B类

  1.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5.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

  6.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或同级别)领衔者,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

  7.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

  C类

  1.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省特级教师;

  4.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

  5.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45周岁以下的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地级市名教师、名校长;

  7.40周岁以下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等培养对象;

  8.35周岁以下的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奖者;

  D类

  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

  E类

  1.45周岁以下的优秀高中学科竞赛教练,有3年以上竞赛教学工作经历,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2.30周岁以下,参加高考时曾通过学科竞赛加分、降分、保送等途径进入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四)未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师德考核、人事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不得报名。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28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材料包括(提交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相应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归国留学人员提供);④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⑥其他教育教学业绩材料。材料前附《报名表》(附件2),EMS邮寄(如采用其他形式邮寄造成延迟等情况,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快件正面注明“人才引进应聘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邮寄地点及联系人:见《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引进教育人才职位表》(附件1)。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每人限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的规定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核评审

  各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疫情防控期间可组织视频初试),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择优推荐进入专业考核和面试人选,并形成综合推荐材料报吴中区教育局。

  吴中区教育局组织相关教育教学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进行专业考核和面试,重点考察专业特长、学术影响力、教育知名度和专业发展潜力、教育教学实绩等,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公示、录用及管理

  吴中区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共同成立教育人才引进考察工作小组,对通过专业评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通过政审和体检的拟录用人员须经吴中区人才办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online.szwzedu.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与相应学校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到岗后经转评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相应“名师”的,每学年经考核合格享受吴中区相应“名师”奖励。如入选苏州市、吴中区两级教育人才计划,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后即可申领),考核评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核评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online.szwzedu.cn/)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吴中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九、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吴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512-65280959。

  附件:1.《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引进教育人才职位表》

  2.《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5日

教师招聘备考指导 立即定制专属上岸方案

获取方案

江苏教师招聘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1546217367@qq.com


填报求职意向

加入考生群

求职意向

扫一扫填写求职意向

扫码填写江苏教师求职意向,为您带来江苏教师岗位推送,填写完成可进入小程序便捷获取更多优质岗位!

微信交流群

加入考生交流群 免费领取资料

扫码加入江苏教师招聘考生交流群,教师招聘公告每日群提醒等,教务老师全天在线答疑,快扫码进群吧!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发送邮件到2667645833@qq.com,我们会尽快处理

Copyright 2012-2023江苏教师招聘 http://www.jsee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江苏教师招聘民间交流网站,最新教师招聘动态请各位考生以当地教育局或人力资源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

版权所有:苏州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ICP证:苏ICP备20030076号

公网安备32050802011346

  法律顾问:肖云律师